首页
阳光晒权
区委办公室(档案局)
区委宣传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局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
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商务局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审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急管理局
统计局
医疗保障局
司法局
对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的处罚
法律援助实施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组织、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
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
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
对冒用法律援助名义提供法律服务并谋取利益的处罚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
对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处罚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对律师违法执业的处罚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共有16条
当前第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