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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其他公开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建议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2-12 10:48:47 点击次数:


2025年7月2日,在水磨沟区七道湾凤仪街与七道湾南路交汇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乌鲁木齐地质大队东北角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遵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统计核销、信息公开”原则,已将该事故情况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水磨沟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等单位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司法鉴定和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现对该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电话:0991-4600803,邮编830017)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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