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农[2022]84号),上级下达水磨沟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1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农[2022]84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2、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石人子沟片区葛家沟村1队3队基本农田灌溉渠道改造提升项目 |
水磨沟区 |
201万元 |
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1-468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