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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扶[2021]5号),上级下达水磨沟区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322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扶[2021]5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2、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石人子沟村农田节水灌溉渠改造提升项目

水磨沟区

108万元

水磨沟区农业农村局

2

葛家沟村井沟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水磨沟区

107万元

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

3

涝坝沟村防洪排涝项目

水磨沟区

107万元

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1-468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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