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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农[2021]109号),上级下达水磨沟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农[2021]109号),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1、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2、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涝坝沟村创业就业便民服务点建设项目

水磨沟区

66万元

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

2

石人子沟村道路修补项目

水磨沟区

40万元

水磨沟区建设局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991-468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