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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3-11-29 16:56:31 点击次数:

一、总体思路

《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激活源头、引培并举、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壮大经济高质量发展主体力量,为构建水磨沟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1.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我区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和竞争力提升的紧迫需求,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强化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开发,攻克产业技术短板,突破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培育的技术瓶颈,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布局产业原始创新项目,推动产业发展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2.统筹高新技术领域产业资源布局,引导优质资源向科技企业配置。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支持项目引才,制定差异化、定制化的人才和项目引进政策,以优质园区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知名研究机构、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落户,结合高新技术领域产业发展现状,精准布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加快实验检测平台、科技信息平台、技术转移平台等产业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精准定位、配套完善、产城融合、产教融合的智慧型、生态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专项行动

1.加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规上企业、拟上规及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扫描”摸底调查,不断扩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2.激活科创企业培育源头。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链条,将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创载体运营绩效评价的重点指标,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

3.积极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按照市级关于科技创新领军企业遴选办法,培育我区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鼓励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4.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挖掘优质中小微企业资源,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区‘小升高’培育企业库,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5.实施科创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小升高”培育企业库—高新技术企业库—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培育库”梯次培育库,采取“评价画像”“个性施教”“强化补短”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持续提升企业在人才团队引进、研发机构建设、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科技创新能力。

6.促进产学研用融通创新。逐步优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创新,主动承接和转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重点支持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成果转化机构和中试基地的建设。

7.建立企业创新精准服务长效机制。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定期组织召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重新认定工作培训会 ,重点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流程注意事项 面向成熟期企业,重点辅导规范企业研发管理 制度、研发项目费用 辅助账 和高新技术产品辅助账 知识产权管理 等, 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多方会诊,辅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帮扶企业建立研发创新体系。

8.强化科创企业和项目招引。重点招引“有高科技含量、有 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四有型”科技创新型企业 优先招引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科创型项目 积极招引掌握先进核心技术和具备市场开发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9.聚力企业科技人才创新。落实企业科技专员 制度,坚持在 合作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主动布局和积极利用现有科技企业资源, 利用跨 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吸引疆内外创新人才在我区开展创新创业, 遴选 在我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疆内外人才,按照派驻 企业开展创新 创业指导服务成效给予补助支持。

四、政策措施

强化组织实施,在技术、资金、人才、准入、监管、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系统谋划,多措并举、不断改革、持续创新,全面营造一流的创新发展生态系统,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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