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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申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服务指南
时间:2023-11-29 19:19:46 来源: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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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服务指南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  本生活津贴适合办法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实施办 法的通知》(乌政办〔2011397号), 《关于落实幸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民发〔201823号)(全文适用)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农业和非农业户籍 年满 80周岁 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待遇。

需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 、户 口簿(含集体户 口)原件及复印件

津贴标准: 80周岁(含80周岁)— 89周岁 ,每人每月 补助75元;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 ,每人每月补 助145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补助225元。

办理流程:

1、高龄老人或其家属在老人年满80周岁的前一个月,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 委会提出申请 ,填写《乌鲁木 齐市8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  社区居 (村)委会进行申请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核实,并在社区公 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相关申请材料上报片区管委会(乡镇)。

2、片区管委会(乡镇)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和抽查,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区(县) 民政局。

3、 区(县) 民政局对片区管委会(乡镇) 申报材料进行审 批,审批结果在社区专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给予正式审批,并按照高龄津贴发放频次,将享受待遇人员名单报

同级财政部门、指定发放银行,下一季度起发放高龄津贴。

咨询电话:418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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