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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各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市财政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区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财政重点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主动公开财政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积极打造法治财政、创新财政、廉洁财政和服务型财政,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依法按照有关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惠民政策、中央及自治区直达资金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财政预决算公开达到了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有机统一,注重公开信息的真实程度,全面提升财政预决算公开水平,打造“阳光财政”,完善规范、透明的财政预决算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细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的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资源整合优势,确保进一步为全市各族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二是突出区人民政府网站财政专栏作为政务公开主平台地位,积极维护各栏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

(四)监督保障

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按要求执行预决算在人大常委会批复后二十日内公开制度,直达资金严格执行十日内下达、三日内公开制度,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及监督管理信息,做好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加强;个别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规范做好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层面、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水磨沟区财政局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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