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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沟区发改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各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政府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探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明确我委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了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面。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程序。同时,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和回复制度,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了公民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理解,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三是部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三是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水磨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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