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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退出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8-05 19:07:04 点击次数: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苇湖梁煤矿已按相关政策自愿退出关闭。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三条“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经研究,现明确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苇湖梁煤矿(采矿证号:1000000720098)由原采矿权人苇湖梁煤矿作为责任主体,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治理方案的编制与评审,并按评审批复方案的治理时限等要求,全面完成修复治理任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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