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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膳食营养补贴工作流程【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3-09-26 10:53:00 点击次数: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材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受理。

2、居(村)委会自收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入学录取相关材料初步核查,及时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同时汇总有关材料填写《乌鲁木齐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膳食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后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无误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应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本流程设定依据,如有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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