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10号)文件精神,水磨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免书本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工作)。
2023年水磨沟区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学生共5269人次(春季2733人,秋季2536人)发放困难家庭学生经济补助金174.475万元(春季90.74375万元,秋季83.73125万元)。
水磨沟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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