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履行教育职责问卷调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定于2021年11月6日-18日对我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本次调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自治区教育督导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组织开展对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11月6日-18日
二、调查对象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填答界面,选择各自身份进行问卷填答,问卷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调身份进行问卷填答,问卷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问卷调查二维码)
水磨沟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