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文件要求,区司法局起草完成《水磨沟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水磨沟区司法局。
传真:0991-4600803
电子邮箱:smgq_gov@163.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32号, 水磨沟区司法局
附件:水磨沟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水磨沟区司法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水磨沟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水磨沟区空间战略规划 |
区发改委(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第四季度 |
2 |
水磨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修订稿 |
区发改委(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第一季度 |
3 |
水磨沟区工业园区产业规划 |
区园区办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