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2024年水磨沟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水磨沟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提质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坚持高位推动。区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系统谋划水磨沟区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举措、重点任务,指导和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开展。
2.贯彻法治思维。以法为纲,崇法善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常态化落实“1+4+X”学法清单及宪法宣誓、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水磨沟区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以来,全区各党委(党组)安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30余次。
3.狠抓“关键少数”。将述法工作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衡量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组织召开水磨沟区2023年度述法工作会议,现场述法18人,书面述法79人,参加民主测评97人,在巩固书面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加大专题述法、现场述法推进力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2024年以来,累计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75名开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集中考法、148名副科级以上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考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服务大厅“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告知”等制度,设置“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窗口,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市场主体准入“一站式受理”“全程电子化”及主体许可“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实现400个事项“全程网办”。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实施重点企业县级领导包联调度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累计走访企业454家(次)。深入实施民营企业培优工程和市场主体倍增行动,2024年水磨沟区市场经营主体净增长5351户,总量达60409户,增长9.72%。
2.营造公正规范法治环境。坚持法企互动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通过主动走访、座谈等形式为企业“把脉问诊”,积极开展普法进企业、进园区等相关活动。擦亮司法为民底色,2024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766件,审结11152件,审理涉企案件6776件。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0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嫌合同诈骗案件7件14人,保险诈骗案件2件2人。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15起,挽回损失4139.7284万元,市场环境持续向好。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深化政务公开透明。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水区重点领域信息213条,受理民众建议、诉求52条,共办结52条,办结率100%。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累计转发重要政务动态新闻415条。深化政策解读回应,解读全面、回应及时、多样化解读和强化解读责任落实,2024年度共发布政策性文件8份,均已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进行解读。
2.提升文件管理水平。对于影响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全面予以修订和废止,2024年度纳入清理范围政策性文件2件,分别是《水磨沟区以商招商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修订)》(水党办发〔2022〕63号)和《水磨沟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及特殊贡献企业高管人才奖励补贴政策(试行)》(水党办发〔2022〕64号)。进一步扩大审查范围、严格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确保区政府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降低决策风险。2024年已对656份合同、方案、预案、上会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七条措施》,督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履行行政应诉各项职责和义务,2024年度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量,着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3件,审结案件中确认违法,不予撤销14件、限期履行法定职责3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坚持做到有错必纠,从源头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主动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制定《水磨沟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24年6月5日至12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组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对10个政府行政执法单位及3个街道办事处开展实地检查和案卷评查,针对各执法单位存在问题,形成整改问题清单,累计发现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27个,各执法单位已逐条逐项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整改实效。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相关要求及乌鲁木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年度工作安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清理退出执法岗位人员,各执法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接受社会公开查询与监督,2024年我区持有执法证人员468人,新申领执法证件人数100人。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2024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法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部分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任务存在责任虚化、落实不力的问题,述法问题整改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各部门单位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参学率低、质效不高。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急需全面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不到位,未按要求对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执法文书案卷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互联网+”监管等执法模式尚未推广普及。
三是合法性审查审核还有不到位。部分需合法性审查的文件提交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时出现审核资料不全、审核材料提交不及时等问题,“倒逼”办结、“限时”办结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部门单位审查审核能力不足,对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或行政规范性文件缺乏判断。
四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依然薄弱。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无专人专编,人员能力素质不达标。部分街道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司法所作为街道法治机构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思路不够宽、举措还不够有效。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把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开展督察检查和年度述法,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完善水磨沟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政策,强化涉企服务工作,为各类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四是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质效。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纳入应知应会学法考法清单,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的理解,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统一。
五是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街道和执法单位人才资源和力量配备,引导法治人才深入社区(村),发挥好三级矛调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治环境等方面的带头作用,鼓励律师队伍到社区(村)提供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法治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