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迎接了自治区依法治疆办对我区的法治督察,借鉴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克拉玛依市召开的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中特色点位的先进经验,研究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办法,现将全区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区委、区政府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将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区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截至11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法律相关的学习9次,其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次,交流研讨1次。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点任务部署。为不断把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制订我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为“十四五”时期全面建设法治水区确立了路线图和施工图。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2022年我区稳步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努力推动把更多行政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编制部门权责清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水磨沟区“三定”规定基础上,对各部门编制形成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核,目前已经审核21个单位的权责清单,着力推进了我区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拟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征求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全区29家部门单位聘请50名法律顾问、7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洽谈45余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450余件,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50余条,参与群体性矛盾化解40余次,代理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0件,充分发挥法律智囊作用,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511件(含旧存172件),审结324件,结案率63.41%。进一步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畅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沟通渠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决。积极引导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主动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3件,深化司法与相关职能部门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乌鲁木齐市扶持市场主体发展十条举措》,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程电子化流程申报业务8298户;全面推行注册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当日领照”模式,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63户。截止2022年11月30日,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640户,新增注册资本148.33亿元,其中新增企业2056户,新增注册资本145.60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3548户,新增注册资本2.73亿元。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根据《水磨沟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紧紧围绕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一部门一清单”“一单位一清单”“一社区一清单”“一村一清单”,制定相应的监督清单197份,全面推开“清单化”监督。二是宣传落实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稳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制定印发《水磨沟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工作流程》,从简化程序、减税降费、房租减免、加大信贷投放、欠费不停供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盘活经济活力。
(三)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022年,水磨沟区接待行政复议案件10件,受理2件,调解撤回案件7件,不予受理1件。指导各级行政应诉机关办理一审行政案件19件。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十类争议,在各级复议机构部署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案件。注重从源头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托专业解纷平台,吸收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等社会调解力量,由点及面,形成多元解纷格局,依托各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司法局选派2名优秀专职工作人员驻人民法院从事专职调解工作,调解方法灵活多样且专治“疑难杂症”。自2019年派驻人民法院从事专职调解工作以来,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协议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80%。人民法院引进专业调解机构,与乌鲁木齐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签订诉前调解协议,设立驻院调解室,并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实现网络视频调解,进一步丰富了多元解纷机制的内涵和外延。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目前登记在册29个调解组织、151名调解员,将7名资深退休法官返聘为本院的特邀调解员,落实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深度应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依托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在线调解,自2022年1月至今,在线调解总数779件,调解成功637件,在线调解成功率96.96%,在线司法确认200件,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6.4天。
始终把依法行政摆在首位,加大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区人社局今年以来,依法查处工资支付、超时劳动、经济补偿金支付等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5件,为411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共计566.02万元,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用工等专项执法大检查2次,涉及2141人。执法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决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注重化解矛盾,构建稳定劳动关系。一是做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审查签订集体合同,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用工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信息登记(采集)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二是做好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登记造册工作,并对其进行检查,做到建筑工地巡查检查率达到100%;对各类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上访案件、信访案件、农民工的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三是认真完成职能工作,确保仲裁机构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仲裁机构案件终结率达到70%以上,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实行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事项24小时报告制度,全面使用调解仲裁管理系统,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四)突出法治为民理念,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2年,我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拟发《水磨沟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强化顶层设计。截至2022年6月底,已建成(区)、街道、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168个。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做到早排查、早预报、早调处,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案件台帐,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调解组织175个,调解员843名。1-11月份,水磨沟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504件,调处成功50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涉及金额4412万元。
深化律师服务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我区按照司法厅要求开展了试点工作。司法局和与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超过15场次。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推动各社区依法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和“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司法局与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至11月,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82件,受援人41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近918人次。
扎实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司法局与农业农村局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等。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水磨沟区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区纪委监委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2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36条,制发专报13期,《典型违纪违法通报》1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76场次,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供热领域、“一卡通”发放管理问题等领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9个,查处5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坚持了惩前毖后原则,做到纪法情理融合。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并答复意见,区人民政府提供诉讼答辩有关证据材料50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法规库和水磨沟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六)强化科技信息保障,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全年以来,水磨沟区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促进依法治区,大力提升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
强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科技审判法庭全覆盖。区人民法院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新疆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缴费、发布开庭公告、案件进度查询等服务。依托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网络执行查控、远程音视频指挥。推进无纸化办公,实现电子签章,实现公文收发、文件传阅和审批内网流转,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提高工作效率。司法行政系统运用了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和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七)严格选拔任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水磨沟区始终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将依法办事能力的强弱作为干部调整选拔的重要依据,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一是2022年,在政法系统选拔任用18人次,不断配齐配强政法部门班子、优化政法队伍结构;二是充分考虑我区法检两院工作量大,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结合工作实际和编制空缺情况,在公务员招录中,不断向法检两院倾斜,全年面向社会招录具有法律资格A证的法学专业高层次人才7人,从沙湾、吉木萨尔等单位调入2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不断充实我区法治工作队伍。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系统推进法治水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我区一体推进法治水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加大,一些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继续提高。
(二)依法治区队伍建设、人员和经费保障亟待加强。一方面,工作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水磨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着区委依法治区和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机构改革后未单独设置编制,主要由司法局安排人员兼职,力量薄弱,经费不足。另一方面,委员会下设的协调小组职能需进一步发挥。组长单位发挥实质性规划统筹作用不够,各专项工作组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工作合力需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组职能范围、工作规则等不够明确。
(三)法治教育的成效有待提升。一是普法的效果还不够理想。部分单位把普法作为一项任务完成了事,没有“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对普法对象的教育往往是宣讲法律条文、发放普法资料,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普法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不平衡,个别部门领导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工作安排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落实到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各方面、全过程。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法治水区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党委(党组)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夯实工作基础。
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完善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则程序,注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把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乌鲁木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登记,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健全和落实普法工作绩效、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测评、通报,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将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学法考法成绩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积极开展新颁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促进法律实施。随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一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逐步开始施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属各部门将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最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普及工作,让领导干部和百姓尊法守法,促进法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