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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信息】@广大市民 事关供暖请点击→
时间:2026-09-07 16:19:50 来源: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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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乌鲁木齐今冬集中供暖还有一个多月,部分市民在“眼界12345”问政平台留言咨询:采暖期家中长期无人居住,想要申请停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什么手续?9月2日,眼界·齐帮忙“乌小晚帮帮团”记者就此采访了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的前提下,可申请采暖期停止用热,但须在采暖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并完成合同变更手续。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申请停暖要在9月10日前完成办理,供热企业将现场核验房屋是否具备停暖条件,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结相关手续。有三类情形不予办理停暖业务:单管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新建建筑处于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申请停暖会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小区共有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办理停暖的用户需要缴纳基础采暖费。据介绍,部分住户申请停暖后,供热企业仍要保障整个小区整体供热负荷,满足绝大多数居民取暖需求。基本热费收取标准,由乌鲁木齐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目前,乌鲁木齐今冬供暖各项筹备工作已全面推进,各供热企业有序开展供热管网、换热站设备检修调试,逐步启动管网注水试压。请市民留意小区发布的注水试压通知,家中尽量留人值守,如发现管道渗漏等故障,第一时间联系供热企业处置。


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伍淑晶

一审:梁丹丹

二审:伏晓岚

三审:高媛

  终审:高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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