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水磨沟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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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19365”政务服务改革,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19365”政务服务改革的实施方案》(乌党办发〔2025〕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区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门、一窗、一网、一线”办理,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局)会同区属各部门,对我区依申请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反复梳理,共梳理29个部门的853项事项,认定6个部门的25项事项因场地限制或涉密等原因,不宜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形成了《水磨沟区政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现将负面清单予以公示。

清单详细信息请点击链接:水磨沟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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