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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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水磨沟区人社局  | 
职权类别  | 
行政强制  | 
监督电话  | 
0991-4627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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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35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 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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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强制事项。 指导监督责任: 2.对下级人社行政部门行政强制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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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4.违法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5.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6.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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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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