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0时32分许,水磨沟区苇湖梁街道珺睿府项目二期9-13#楼室内大批量精装修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
一、事故评估工作过程
2023年11月,区安委办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水磨沟苇湖梁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9·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评估组采取查阅文件、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问询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制定了《水磨沟苇湖梁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9·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梳理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评估内容。
在评估过程中,事故评估组先后前往区应急管理局、建设局、苇湖梁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以及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听取相关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重点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企业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检查评估。
通过上述工作,评估组了解掌握了各单位落实行政处罚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行政处罚处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落实完毕。对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李军、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经理颜林、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专职安全员邹龙彬,分别处以4.8万元、2.49万元、1.98万元罚款的处罚,共计罚款9.27万元,已全部落实完毕。未收到水磨沟区建设局对新疆尚龙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新疆尚龙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姜天龙处理决定。
(二)其他处理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乌鲁木齐市建设局履职情况进行核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
区安委办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深刻汲取“9·19”事故教训,加强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各部门积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和现场安全监督力度。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三)充分汲取事故教训
事故调查结束后,水磨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时,多次在会上向街道及行业部门进行事故复盘,还原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要求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要针对每个作业人员工作岗位的条件、存在的风险、安全防范重点、防范措施进行准确、详细地安排和交底,让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将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四、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事故评估组检查评估,水磨沟苇湖梁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9·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在抽查企业过程中,事故评估组发现各行业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不深入,只以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岗前安全教育代替事故警示教育,未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排查隐患,难以起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作用。
六、工作建议
一是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现场管理质量,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将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各行业部门、各街道要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行业、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按要求认真做好本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行业、属地安全管理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依法督促行业、辖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
水磨沟苇湖梁四川裕朗龙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分公司“9·19”一般高处坠落
事故评估组
(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