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5日早晨6:40分许,在水磨沟区六道湾片区五星北路XX号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二部停车场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XX元。
事故发生后,水磨沟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2021年12月20日事故调查报告经水磨沟区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水磨沟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评估组对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车辆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水磨沟区政府成立了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车辆伤害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由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道湾片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参加事故评估工作。
事故评估组依据《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未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以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由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处以XX元的行政处罚,已全部缴清。
2.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二部经理王X: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能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由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王政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即:XX元,已缴清。
3.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二部安运科科长武X: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武胜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即:XX元,已缴清。
4. 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责任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规定,对与事故的相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查,按照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处理结果: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和行政处理。分别如下:
(1)经营二部党总支书记、副经理何X海,党总支副书记、经理王X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2)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对武X通知诫勉谈话。
(3)扣罚何X海、王X争、张X、周X锐、李X虎、艾X、李X军2021年四季度考核奖励。
(4)取消王X、武X、何X海、王X争、张X、周X锐、李X虎、艾X、李X军9人年终评优评选资格。
(5)王X、何X海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查。
(6)周X锐、李X虎、李X军在经营二部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查。
(7)经营二部将武X通知调离安全管理岗位。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之后:一是对照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严查事故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二是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熟悉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体系,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管理,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 各监管部门、单位:已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和督促企业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际处置问题的能力,加强应急设施和应急预案培训管理,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各企业的生产安全。
四、评估结论
事故评估组通过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相关单位均针对事故调查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要求落实到位,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乌鲁木齐市XX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0·5”车辆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