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中小]
 
 
就业援助金
来源: 发表时间: 2018-05-23 12:48:27

  事项名称

  就业援助金

  设定依据

  乌党发[2016]6号文

  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在居住地社区做过就困认定的);

  办理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就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从事微利项目或灵活就业认定证明

  (三)本人银行卡卡号

  (四)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申报人员到社区报送相关材料→社区核查申报资料,实地查看,符合条件后,社区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平台并签署意见上报→管委会(街道)审核→区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初审→区人社局复审→区就业资金专员进行二次复审→报区财政局进行终审→并将资金拨付至管委会(街道)财政所→管委会(街道)财政所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银行卡。

  办理地点

  居住地社区

  办理时间

  领取营业执照的6个月内办理

  咨询电话

  0991-4656178

  办理时限

  无

  文件(表格)下载

无(现场领取)



版权所有: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新ICP备05004364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465号

网站标识码:65010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