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设定依据 |
无 |
申请条件 |
申请人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1.申请人是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 2.申请人是新疆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3.申请人是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的灵活就业人员 |
办理材料 |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请审核表,1寸照片3张; 2.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机打); 3.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灵活就业认定证明; 5.雇主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雇主签订的就业协议(雇主本人申请只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6.银行存根复印在一张A4纸上; 7.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证明。 8.社保个人缴费明细单(加盖公章)。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应向就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站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社区劳动保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管委会(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批→区财政局审批后将社保补贴资金拨付至街道财政所,由街道财政所直接拨付申请人银行卡。 |
办理地点 |
就业所在地社区 |
办理时间 |
无 |
咨询电话 |
0991-4656178 |
办理时限 |
无 |
文件(表格)下载 |
无(现场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