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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设立审批
来源: 发表时间: 2018-05-23 12:46:03

  事项名称

  电影院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一、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

  五、公司章程

  六、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七、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九、设备资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所在县(区)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区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不齐全,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申报材料齐全接受申请并进行实地勘察。

  二、县(区)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所申报场地进行现场勘察:

  1.不符合条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理由;

  2.符合条件正式受理。

  三、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32号水磨沟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楼203室,水磨沟区文化旅游市场稽查大队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30

  咨询电话

  0991-4641255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文件(表格)下载

  无(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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