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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归侨侨眷证》
来源: 发表时间: 2018-05-23 12:50:32

  事项名称

  办理《归侨侨眷证》

  设定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申请条件

  归侨、华侨在国内三代以内年满14周岁以上的直系亲属。

  办理材料

  1、街道办事处或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部门用函头纸开具的证明;

  2、关系人在国外的定居证明;

  3、足以证明与关系人亲属关系的有关材料;

  4、《归侨侨眷身份证发放登记表》(一式三份);

  5、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办理流程

  申请书向市外(侨)办提交以上所需的办理材料→市外(侨)办受理并审核办理材料→自治区外侨办审批办理材料→市外(侨)办发放《归侨侨眷证》

  办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兴街5号1号楼513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10:30-14:30,15:30-19:30

     办理时限      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

  0991-4631200

  文件下载

《归侨侨眷身份证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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