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01-4000-2014-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4-12-03 09:40:43 |
发文单位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2014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8名(含区长、副区长及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行政编制)。其中:领导职数4名(含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名、侨务办公室1名),设立区电子政务办公室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我单位实有人数行政17人,事业4人。
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片区管委会)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组织、指导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十)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协调区人民政府法制、侨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4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政府办公室收入预算为208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63.7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4年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208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78万元;公共安全事务支出1500万元(平安城市运行维护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06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3.6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10.12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城市运行维护费、电信光纤使用费、机房及网络设备维护、机房空调维保等业务支出。
三、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4年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3.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35.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4万元,主要用于履行财政工作职责、开展特定财政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