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89--2023-00066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4 09:23:10 |
发文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的消费提示 |
文 号 | 主题词 | 水磨沟区 市场 监督管理局 成人教育 教育培训 消费 提示 |
近期,我区发生多起反映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退费难的投诉。为更好地提升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科学理性消费水平,有效防范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消费陷阱,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目前我区内的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处于发展初期待规范状态,多数是与内地有办学资质单位合作“借壳”经营,培训形式多为网络在线直播或录播课程。消费者在接触机构前期可要求成人教育机构提供其营业执照及合作单位办学资质情况,也可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信用公示平台,查询核实成人教育机构及其合作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情况,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处罚记录等。
二、理性选择培训课程
在选择培训课程、购买在线教育产品和接受在线教育服务时,不要盲目跟风,不要轻信夸大宣传。对培训机构提出的“不过包退”“培训贷款”等不要轻信,针对自身需求,科学理性选择实际有效课程。
三、审慎订立消费合同
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普遍采用先付费后消费的预付款方式,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条件及途径和退费时限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或在合同内明确,接受公众监督。消费者应仔细核对合同相关条款,切莫轻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对于承诺内容与合同不符的,可要求培训机构将承诺以补充条款的形式写进合同,明确双方之间权利义务,避免网络教培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收集保留维权证据
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广告宣传页面截图、聊天记录、支付记录、合同、发票等,均可作为消费维权证据,一旦发生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拖延退款等消费争议,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依法维权,或通过司法诉讼等法律途径及时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