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中小]浏览量:
 
 
索引号 AF001-2230-2024-00006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2-19 12:41:23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2023年水磨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题词 2023 水磨沟区 区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3年水磨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各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政府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探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3条,通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注重涉及民生服务、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占比达到52%,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水磨沟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做到“三审三校”,严格把关发布信息内容。同时,通过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强各区属部门信息互通、积极发布、转载并解读各类涉民涉企领域政策等一系列措施,有效的向公众传递了各类政府信息。

(三)强化公众互动能力。高度重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拓宽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在线咨询、领导信箱、民意调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对于公众的咨询和反馈,都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回应和处理,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全年共处理公众咨询28件,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四)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更新《水磨沟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测试依申请公开各申请渠道畅通,确保每一份申请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答复,对于无法提供的材料,也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向其告知可提供申请信息的部门名称、联系方式。2023年水磨沟区政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依持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包含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二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在各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同时,高度重视各类征求意见通知的发布、意见回收、意见采纳结果公示以及最后正式文件的公示,形成闭环,充分保障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三是通过干部自学、会议集中学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2023年我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培训会议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9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待加强。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间等,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同时,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全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从而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二)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长期监督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优化信息公开的审核流程,缩短信息更新周期,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发布的计划性,遇到重大会议、重大事件等情况提前做好信息发布计划,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众。

(四)持续加强政策解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明确解读目标,深入研究政策文件,把握其中的核心内容和思想。二是不断创新解读方式,通过图文、政策咨询电话、多媒体等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实质解读、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三是及时更新解读内容。随着政策的实施和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和修正解读内容,保证解读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版权所有: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新ICP备05004364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465号

网站标识码:65010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