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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1-2210-2023-00002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2-27 18:27:46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关于同意将7坊街房屋产权划转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批复
文  号 水政发〔2023〕5号 主题词 同意 房屋产权 划转 文化体育 旅游
关于同意将7坊街房屋产权划转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批复

水政发〔2023〕5号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7坊街房屋产权转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同意将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666号7坊街房屋产权划转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请你单位依据《关于对7坊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立项的批复》(水发改函〔2021〕17号)及《水磨沟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办理资产划转事宜,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全程盯办项目手续办理,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特此批复。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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