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01-2210-2023-0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2-27 18:27:46 |
发文单位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名 称 | 关于同意将7坊街房屋产权划转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批复 |
文 号 | 水政发〔2023〕5号 | 主题词 | 同意 房屋产权 划转 文化体育 旅游 |
水政发〔2023〕5号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7坊街房屋产权转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同意将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666号7坊街房屋产权划转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请你单位依据《关于对7坊街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立项的批复》(水发改函〔2021〕17号)及《水磨沟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办理资产划转事宜,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全程盯办项目手续办理,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特此批复。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