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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1-2210-2022-00037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30 21:26:02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水政发〔2021〕66号关于同意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苇湖梁煤矿关闭申请的决定
文  号 水政发〔2021〕66号 主题词 水政 2021 66 同意 新疆 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
水政发〔2021〕66号关于同意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苇湖梁煤矿关闭申请的决定

 

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苇湖梁煤矿:

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水磨沟区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自愿申请关闭苇湖梁煤矿的报告》。

经水磨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苇湖梁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35万吨/年予以关闭。自决定发布之日起,请苇湖梁煤矿停止一切生产和建设活动,并积极配合做好关闭矿井相关工作,确保煤矿在2021年12月底前按要求关闭到位。

 

 

 

2021年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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