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01-2210-2022-0002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3-24 19:29:32 |
发文单位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名 称 | 水政发[2022]7号 关于同意《新疆德鑫恒瑞劳务有限公司“10·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文 号 | 水政发〔2022〕7号 | 主题词 | 水政 2022 同意 新疆 10 15 调查报告 |
新疆德鑫恒瑞劳务有限公司“10·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你组《关于呈报<新疆德鑫恒瑞劳务有限公司“10·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同意《新疆德鑫恒瑞劳务有限公司“10·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性质的认定、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请督促有关单位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落实有关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特此批复。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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