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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1-2210-2021-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4-19 16:58:00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水磨沟区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文  号 有效性 水磨沟区 2020 依法行政 行政工作 工作总结
水磨沟区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水磨沟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怀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对照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依法治市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展现新作为,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行三项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水磨沟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专项报告。严格落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达到4次以上;严格落实一把手带头领学工作机制,确保学法用法落到实处;区委党校,将法治课对宪法等法律知识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当中。

2.区人民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区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有关要求,每年第一季度,按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乌鲁木齐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水磨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区委、区政府领导注重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保障区法制办行政编制3名,每年财政预算中专项拨付20万元法治政府工作经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1.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依法行政工作相关报告,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把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落实到区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

2.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防止政出多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和《乌鲁木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区司法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关口,确保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依据,2020年对照市政府的要求,重点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3.推动放管服改革。结合国务院第七次大督察的要求,20208月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单位先后参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按照李克强总理的要求,让双随机、一公开成为常态,减少审批程序环节,推进证照改革。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善中介服务环境,启动了行政审批中介清理规范工作,我区尚不存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同时,继续完善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等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面实行了一套资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目前,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到45273户,其中个体经营31679户,登记审批时限由改革前的3个工作日改为全部现场办结。

4.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区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聘请新疆法爱律师事务所为我区法律顾问团队积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政府的行政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二是区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部门法律顾问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抓好落实。目前我区已实现了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各项重大工作提出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服务和决策参考,全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其中我区司法局牵头,辖区29家律师事务所共计228名律师参与,在全区161 个(社区)村推行《水磨沟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行法律顾问定时、驻点服务新模式,通过落实每月驻点,定期送法上门、开设法治讲堂、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和帮助(社区)村法律顾问在基层网格上发挥专业作用。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法律顾问制度有序运转。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方式,努力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199月我区已经制定了《水磨沟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确保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我区全面落实。20203月成立水磨沟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区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通过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三)健全依法化解纠纷多元机制

1.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截止年底,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件,涉及市场监管1件、行政强制(违建拆除)1件,治安管理处罚3件。目前,已全部审结。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区政府法制机构积极指导监督政府各行政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减少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2.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我区能够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都能够做到积极出庭应诉,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都向审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2020年,区人民政府及区所属各部门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共11件,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

3.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自2018年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以来,我区未出现因矛盾纠纷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发挥。我区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79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63名,其中一般类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926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5名,派驻类调解组织人数32人。201811—20201231日,水磨沟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28次,预防矛盾纠纷877件,调处矛盾纠纷8899件,调处成功889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协议涉及金额11471.76万元。

4.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石。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水磨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普法工作。建立健全中心组学法及领导干部领学制度,保证每年度不少于4次的活动频率,并保证年度领导干部带头讲法不少于2次。七五普法期间,中心组学习各类法律法规1138次,参训人员16875人次,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讲法825次,参训人员26478人次;二是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制定并落实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区108家单位7648名公职人员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平台完成线上日常学法和无纸化学法考试等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普法”“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开展的网络知识竞赛和答题活动。积极推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入。三是普法形式全覆盖。水磨沟区法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主旨,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面对面普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水区人民法院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打造零距离“24小时不打烊诉讼服务新模式,让当事人、律师在预约立案时熟悉法律法规和案件办理流程,普及了法律并节约了诉讼成本。截止年底,受理网上立案申请385件,调解成功72件,共审、执结案件246件。我区依托乌鲁木齐馕文化产业园品牌优势举办宪法宣传活动,被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多个门户网站和法制日报报道,取得良好法治宣传的效果;五年来,共开展大型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80场次,法治讲座920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80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16000份,普法宣传纸杯23万个,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300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30起,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好评。

2020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区法制机构建设仍需加强,人员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和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效能、机制、机构还需进一步加强完善;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聚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的目标要求,出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进一步坚持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严格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发展大局,为全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在实际工作中要把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原则,总结依法执政经验,不断增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积极作用;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的政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人民团体依法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努力提高全区的法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把法律学习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上述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新方法,充分发挥媒体、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和舆论导向作用,坚决查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和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乌鲁木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登记,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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