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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1-2210-2017-0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3-23 14:02:31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水磨沟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有效性 水磨沟区 2016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情况 情况报告
水磨沟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水磨沟区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区委、区人大:

2016年,水磨沟区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首府的意见》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水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初制定我区中心组学法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有计划地集中组织领导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使领导干部成为守法、执法的带头人,确保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在我区的正确执行。同时各街道(片区)、职能部门积极组织普法骨干认真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和法律法规测试,以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目的。充分利用LED屏、展板、橱窗、QQ群、微博、微信等对宪法宣传月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扩大宣传工作面。进一步健全区、街、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丰富、充实了法治宣传栏宣传内容,积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法治宣讲。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水磨沟区法治宣讲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6年水区法治宣讲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并对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培训,讲座,面向机关干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和培训,共举办机关干部法治讲座、报告会36期2905人次;开展专业法、行业法培训29场947人次;农牧民法律知识培训36次3946人次;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29期1855人次;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法律206次10297人次;宗教人士法治培训13期361人次;农村“两委”干部培训44期884人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为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办公会议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审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关事宜,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年定期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宋斌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2016年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我区财政十分紧张,但区政府依然优先安排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为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要求,我区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下发了水磨沟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对我区涉及的56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协同单位。要求各牵头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各项任务5年实施步骤、目标,制定了2016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台账以及任务的落实和推进完成情况。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

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区级年终绩效考核,按照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制定了《水磨沟区行政执法责任书》、《水磨沟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与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将责任书内容逐级分解到各执法岗位,使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和《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对行政处罚过程中程序不合法、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量罚不适当的责任承担以及错案的处理程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三是要求各执法部门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自负、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违法的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2016年,全区经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0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保证了全区各执法部门的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防止政出多门。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和《乌鲁木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三关,确保了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

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水政办201618号)启动了我区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方案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目前清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任务,我区于2016年4月成立了推行权责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水磨沟区推行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并邀请市编办领导对全区各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开展了培训。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我们认真划分了权力类别,严格梳理审核权力事项,对照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确认我区本级保留27个部门共138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类110项,行政处罚类1115项,行政强制类43项、行政征收类7项、行政给付类24项、行政检查类27项、行政确认类5项、行政奖励类6项、行政裁决类1项、其他权力类44项。截止2016年10月底前,我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已全部完成。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已将权责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编码、职权类型、责任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备注。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扎实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制定了《水磨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调整后,水磨沟区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3个,直属机构1个,另设置派出机构14个和直属事业机构3个。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划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不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署办公,不计政府机构个数。

三是组织对区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检查清理。检查内容包括实施主体是否准确、有无以内设机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有无违法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准确、有无擅自增设行政许可事项、有无变相审批已取消的事项进行检查。

四是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制定了《水磨沟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协同推荐各部门、各领域随机抽查机制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检查。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推进我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做好了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换发及申领信息采录和培训报名,组织全区113名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活动,对培训合格人员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执法证件办理。

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2016年5月,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区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水政办201615号),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清理,并将清理工作方案和清理统计结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着重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情况和案卷制作水平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完善等问题予以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切实纠正交叉执法、越权执法、违规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现象,确保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五是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事原则、内容、执法依据、审批权、审核权、许可权、程序步骤、办理时限、处理结果等面向社会公示,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严格考评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开展。严格的考核评议工作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手段。2016年7月和12月,区法制办牵头,对全区执法部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及行政执法文书和档案分别进行了半年和年终的检查考核。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各执法部门都予以了高度重视,按照要求限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八)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各自聘请了法律顾问,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行政决策,为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九)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为适应水磨沟区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准确及时合法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区制定了《水磨沟区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水磨沟区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则》,按照复议工作规则和办案程序规则的要求,有效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法律救济途径的畅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了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认做好2016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要求认真填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

二、存在的问题和2017年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宣传的力度还需加大,一些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继续提高,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急需加强。

2017年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上述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加大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防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新方法,充分发挥机关、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和舆论导向作用,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和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和《乌鲁木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登记,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

(七)加强法制信息采编上报工作,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良好的法制信息服务。

 

 

 

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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