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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001-2220-2022-0001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4-11 20:45:24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水政办〔2022〕13号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27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水政办〔2022〕13号 有效性 有效
水政办〔2022〕13号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27号提案的答复

城市管理局

民盟新疆区委会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一是投入资金4000万元在河马泉新区选址新建其他垃圾转运站、厨余垃圾转运站1座,目前已开工建设计划投入4392万,新建其他垃圾转运站2座,厨余垃圾转运站2座,大件垃圾预处理站1座,分别为河马泉污水处理厂旁三合一转运站、大学路旁二合一转运站现已完成设备招标采购

二是持续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截目前,为各街道及环卫清运队配备四分类垃圾桶1.5余个,分类运输车213辆(其他垃圾车99辆厨余垃圾车114辆完成251座分类垃圾房吊装工作督促各街道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马甲831件

三是积极推动各小区实现垃圾分类拉运,制定《水磨沟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实施方案》,督促环卫清运队及各街道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拉运,目前,实现分类拉运51个

四是申请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2300万,在分类垃圾房、分类垃圾桶等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到位的前提下,计划在全区1800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安装智能监控语音、称重、满溢报警等设备,安装50座包含智能监控语音的成品垃圾房,在213辆分类清运车辆加装GPS、油耗监测、智能语音设备,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

二、落实督查考评工作制度

根据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不断完善我区实施方案、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水磨沟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开展指导检查,分别制定企事业单位街道、环卫清运队考核细则,并严格按照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对各街道进行考核采取实地查看及督促指导等方式,围绕街道联动、宣传氛围、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清运、居民知晓率等方面进行检查。截目前已督查考核710个小区,完成7次月排名,13次周通报。

三、开展垃圾分类投放试点

通过试点小区引导,在全区188个小区率先推广垃圾分类投放,制作张贴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告知书,告知与居民投放及误投时间;投放点位设置有害垃圾投放提醒牌及投放点公示牌,提醒居民有害垃圾集中收集日为每周六和周日;垃圾点位公示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人、垃圾分类指导员、运输方式及品类、运输服务单位单位责任人详细情况及联系电话,接受市民的监督并解答市民反馈的各类问题。同时,在部分试点小区开展志愿者积分兑换活动,提高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参与率。

四、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一是宣传情况。印发2万余份水磨沟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在办公区域等公共场合张贴;在顺和苑、锦城花园、晟和苑、绿景花苑一期等居民小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主题活动,覆盖居民1000余人利用多媒体平台,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听我说》系列短视频4篇,线上定时在百度百家号媒体推文,参与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市广播电视台大事小事栏目、新疆法制报3家主流媒体报道,共计推文6篇,新闻报道6次二是培训情况。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宣讲3次,对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指导员开展集中培训活动15次,指导员培训活动参加人员共计600余人;督促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各物业公司、保洁员、小区志愿者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80余次,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20余次,参加培训人数7000人,印宣传彩页5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垃圾分类环境氛围,进一步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全民参与。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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