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21--2024-0001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06 12:34:31 |
发文单位 | 财政局 | 名 称 |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行政执法 |
兹有原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执法人员:姚燕(执法证号:31010412002)、唐世宏(执法证号:31010412013)、孙晓梅(执法证号:31010412005)、马君(执法证号:31010412017)、段文(执法证号:31010412009)、方广庆(执法证号:31010412001)、符可可(执法证号:31010412018)遗失行政执法证件,原行政执法证件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