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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841--2024-00003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9-03 11:34:58
发文单位 医疗保障局 名  称 水磨沟区医保局减免责清单“四张清单”
文  号 主题词 水磨沟区 医保局 减免 清单
水磨沟区医保局减免责清单“四张清单”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违法事项 设定依据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后续监管措施 权利层级
1 医疗保障系统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2 医疗保障系统 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3 医疗保障系统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4 医疗保障系统 定点医药机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造成基金损失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5 医疗保障系统 个人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造成基金损失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6 医疗保障系统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7 医疗保障系统 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8 医疗保障系统 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违法竞标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3.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责令改正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违法事项 设定依据 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从轻行政处罚的依据 后续监管措施 权利层级
1 医疗保障系统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千元以下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2 医疗保障系统 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千元以下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6个月  
3 医疗保障系统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5千元以下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4 医疗保障系统 定点医药机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造成基金损失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0万以下元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1.3倍以下的罚款;约谈有关负责人;相关责任部门拒不改正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8个月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5 医疗保障系统 个人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造成基金损失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千元以下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6 医疗保障系统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存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的12种情形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处以1万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医疗保障系统 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超过法定登记期限3个月以下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 医疗保障系统 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违法竞标行为 【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的;或者无从重情节,且主动撤标、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 没收违法所得,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6.5‰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对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6.5%以下的罚款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管理领域 违法事项 设定依据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据 后续监管措施 权利层级
1              
2              
3              
4              
5              

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违法事项 设定依据 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免予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后续监管措施 权利层级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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