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01--2024-00026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5-07 16:02:31 |
发文单位 | 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名 称 | 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 |
文 号 | 主题词 | 江苏省 政府信息公开 答复 规范 的通知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各行政公署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室: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转来《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该规范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准确、操作性强,特别是其中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对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行政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转发你单位,供工作中参考。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