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79--2021-00036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2 14:43:20 |
发文单位 | 统计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统计局概况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统计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统计工作的
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统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3、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相关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4、负责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负责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负责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旅游及城乡建设、对外经济、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8、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11、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统计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五个科室,分别是:普查中心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投资办公室,业务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统计局编制数14人(行政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13人,增加或减少0人;退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离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