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33--2024-0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12:26:41 |
发文单位 | 审计局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审计局 行政执法 事项 清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类型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承办机构) |
1 |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审计局 |
2 |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3 |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4 |
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5 |
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6 |
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的审计监督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7 |
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监督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8 |
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9 |
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
10 |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