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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842--2025-00136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5-09-04 18:40:01
发文单位 卫健委 名  称 关于注销花之妍好肤医疗美容诊所等 3家诊所的公示
文  号 主题词 注销 美容 诊所
关于注销花之妍好肤医疗美容诊所等 3家诊所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花之妍好肤医疗美容诊所等3家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2025828日水磨沟区卫健委已公示拟注销通知。截至目前未受机构提交注销申请材料,经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94日同意注销花之妍好肤医疗美容诊所等3家诊所,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诊所备案凭证》注销情况

1.花之妍好肤医疗美容诊所法定代表马斯美阳,主要负责人张晖。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三期商业7号楼6#商铺。申请事项注销《诊所备案凭证(诊所备案编码PDY00112S65010517D2212)。

2.水磨沟及时雨诊所法定代表阿不都旭库尔,主要负责人卓娅。诊疗科目:内科。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788号水韵康居苑132层商铺1号。申请事项注销《诊所备案凭证(诊所备案编码PDY00037S65010517D2192

二、中医诊所备案证》注销情况

润福中西医诊所法定代表邓俊仁,主要负责人刘勇。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7号(安居一期院院内)公寓1C区。申请事项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诊所备案编码PDY00143S65010517D219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在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据实反映,书面材料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计算。

受理部门: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991-464582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5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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