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842--2024-00179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4-11-20 13:16:35 |
发文单位 | 卫健委 | 名 称 | 关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及执业登记事项 变更的公示 |
文 号 | 主题词 | 水磨沟区 街道社区 社区卫生服务 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 许可证 事项 |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拟同意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及执业登记事项变更通知。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情况
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任伟春,主要负责人买买提江·木沙。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机构地址: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3-9。申请事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医疗机构登记号:6501051128)。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登记事项变更情况
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任伟春,主要负责人买买提江·木沙。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机构地址: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3-9。申请事项:变更地址,原地址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3-9变更为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2-3;变更主要负责人,原主要负责人买买提江·木沙变更为王忠英;变更所有制形式,原所有制形式全民变更为私人;变更注册资金,原注册资金100万变更为10万;变更床位数,原床位19张变更为0张;取消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医疗机构登记号:650105112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在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据实反映,书面材料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计算。
受理部门: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991-464582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5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