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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F842--2024-00179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卫健委 发文日期 2024-11-20 13:16:35
发文单位 卫健委 名  称 关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及执业登记事项 变更的公示
文  号 主题词 水磨沟区 街道社区 社区卫生服务 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 许可证 事项
关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及执业登记事项 变更的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及执业登记事项变更通知。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情况

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任伟春,主要负责人买买提江·木沙。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机构地址: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3-9申请事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医疗机构登记号:6501051128)。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登记事项变更情况

水磨沟区七道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任伟春,主要负责人买买提江·木沙。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机构地址: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3-9申请事项:变更地址,原地址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3-9变更为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商铺C-2-3;变更主要负责人,原主要负责人买买提江·木沙变更为王忠英;变更所有制形式,原所有制形式全民变更为私人;变更注册资金,原注册资金100万变更为10万;变更床位数,原床位19张变更为0张;取消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医疗机构登记号:650105112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在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据实反映,书面材料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发布之日计算。

受理部门: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

联系电话:0991-4645826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255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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