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中小]
 
 
索引号 AF001-1000-2021-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14 14:48:07
发文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  号 有效性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教育局 主要职责 和人 规定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水磨沟区机构改革方案》(乌党办发〔2019〕12号)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水磨沟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水党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保留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中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接受中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权限内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科学规划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拟订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区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核拨的专项资金和国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协调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监督义务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执行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含教育培训中心、幼儿园)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权限内校车使用许可的初审;指导、协调企业(行业)学校的接收工作。

(八)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九)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申报和聘任等工作。

(十)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幼儿园教学用书使用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教学装备的配备。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和职业教育培训实习基地等工作。

(十二)配合做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配合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学校教育督政、督校工作;负责教育强区实施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教育工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区教育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  原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区教育局。

第七条  撤销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公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调整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32个:

(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区教育研究室。不再挂“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三)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四)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五)区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六)中国教育工会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委员会。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七)区幼儿园。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形式为差额预算管理。

(八)市三八幼儿园。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差额预算管理。

(九)市第十九中学。机构规格相当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213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市第三十一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一)市第三十二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1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二)市第五十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69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三)市第五十三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四)市第六十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36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五)市第六十四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1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六)市第八十六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7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七)市第八十七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38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八)市第九十一中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十九)市第八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市第三十八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一)市第三十九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18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二)市第四十一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3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三)市第五十三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四)市第五十四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8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五)市第五十九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六)市第六十四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2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七)市第七十五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0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八)市第七十六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十九)市第七十七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三十)市第115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三十一)市第121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三十二)市第136小学。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另行下达。

第八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131号

新ICP备05004364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465号

网站标识码:65010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