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46-4000-2016-0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纪检委监察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02 17:31:15 |
发文单位 | 纪检委监察局 | 名 称 | 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水磨沟区 纪律检查 检查委员会 2015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
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一、基本情况
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区级五套领导班子之一。区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目前区纪委(监察局)下设信访监察室(负责线索登记、案件调查)、综合室(负责案件审理)、纠风办(效能办)、办公室4个内设科室和三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其中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片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政府经济、财政、建设系统等各部门,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政府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部门,区属党群部门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监督,各纪工委与监察分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核定行政编制5个。派出机构改革后,区纪委(监察局)总编制由7个增加到29个(其中行政编制24个,纠风办参公编制5个),干部队伍明显增强,目前共有24名干部(其中45岁以下17人,46岁以上7人;本科以上学历20人,本科以下学历4人;科级干部9人,科员15人)。
二、年度收支情况
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收入预算为331.61万元,年末决算我单位财政收入总额为368.3万元,财政支出总额为368.3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12.5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核、验收、调研时的误餐费,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12.55万元,主要用于我部公务用车油料费、保险费、审验费、维修费等,无公务用车购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水磨沟区纪检委部门决算包括水区纪检委部门本级决算。
水磨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