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63-4000-2016-0001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6-08-10 11:11:23 |
发文单位 | 行政执法局 | 名 称 | 水磨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
文 号 | 主题词 | 水磨沟区 城市 管理 行政执法 2015 经费 信息公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一、单位概况。
水磨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挂牌,隶属水区人民政府,是区政府主管本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7个科室,12个执法中队。
行政综合执法机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乌鲁木齐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批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行政综合执法是为了贯彻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相分离的原则,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以避免罚出多门,是国家实施依法行政重要举措。其主要职责是: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八)履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水区执法局是区政府主管本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工作部门,下设区行政执法大队、区治理违法建筑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区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7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年内总人数为71人,其中党员57人,本科学历51人,大专学历18人。
三、关于水磨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346.68万元,本年收入2410.0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7.9万元,利息收入2.12万元。本年支出1902.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5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49.9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03.76万元。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1、2015年决算支出无出国事由、团组数及人数;
2、无购置公务用车。
3、2015年决算支出无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开支。
4、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17700元。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