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104-4000-2016-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法委 | 发文日期 | 2016-07-27 16:54:27 |
发文单位 | 政法委 | 名 称 | 2015年政法委决算公开 |
文 号 | 有效性 | 2015 政法 公开 |
2015年水磨沟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指导全区政法各部门和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
2、围绕区委、区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区方针的实施。。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4、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5、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6、支持、监督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区政法部门信访工作。
7、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8、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管理镇、街道综治副职,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9、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人员编制:水磨沟区政法委员会编制人数8人,全部为行政人员编制,实有在职人数5人。流动人口出租和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8人,全部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有在职人数7人。
二、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为1284.2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63.549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0.7048万元。年度经费安排支出为2084.2245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员会门决算包括: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附件:政法委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