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266-4000-2016-0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编委办 | 发文日期 | 2016-02-01 16:36:53 |
发文单位 | 编委办 | 名 称 | 2016年度编办预算及“三公”经费 |
文 号 | 有效性 | 2016 预算 经费 |
2016年度水区编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机构编制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政协、人民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三、研究制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上报区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四、负责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
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水区编办单位规格为正科级,行政参照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经费形式为全额行政预算。
(三)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情况:年初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106.86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年初支出预算106.8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一)出国(境)费用
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年初预算2.4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支出0.02万元。
附件:
1.2016年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http://img.xjsmgq.gov.cn/CMSxjsmgq/201603/2016030104150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