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69-4000-2015-0002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5-08-26 11:09:32 |
发文单位 | 建设局 | 名 称 | 2014年虹桥污水厂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2014 水厂 经费 公开报告 |
附件1:
2014年乌鲁木齐市虹桥污水处理厂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库【2015】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办法,确保污水厂出水达标,正常运行,并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认真贯彻年度工作计划及管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认真落实年度污水处理计划,按时间进度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或工作进度。
3.严格按照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保证值班原始记录完整齐全。
4.收集、处理城市污水,为城市绿化提供灌溉水源,促进水区水塔山、雪莲山一带的荒山生态环境改善。
5.做好设备养护工作,设备资料保存规范、完整,档案记录等级齐全。严格执行设备经费计划。
6.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狠抓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学习,相关档案资料齐全,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隐患和安全责任事故。同时保证行车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积极研发和开展科研项目。
8.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建设,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
9.负责场内现有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指数:
区虹桥污水处理厂事业人员额定编制36人,实有人数33人。
二、水磨沟区委虹桥污水处理厂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4年部门决算,虹桥污水处理厂决算收入为65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0.2万元,水费收入58.16万元。
2014年决算收入较2013年减少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9万元,水费收入增加57.8万元。
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较预算增加4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2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1.36万元,主要为我单位2013年批准招标于2014年更新专用设备支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部门决算包括: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部门本级决算。
附件:1.2014年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部门收入决算表
3. 2014年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部门支出决算表
4. 201年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虹桥污水处理厂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