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07-4000-2015-000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5-08-25 17:59:52 |
发文单位 | 教育局 | 名 称 | 2014年乌鲁木齐市第54小学“三公”经费说明 |
文 号 | 有效性 | 2014 乌鲁木齐市 第54 经费 说明 |
乌市第54小学“三公”经费说明
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整治方案》、《公务接待活动专项整治方案》和《因公出国(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4〕53号)文件要求以及乌市、水区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对公务活动中涉及的“三公”经费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三公”支出管理规定。2014年度,水区财政为我校拨付公务招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费无。我校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没有产生公务招待费;也没有产生利用公款出国(境)事项。由于54小学没有购置任何公务用车车辆,所以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零。2015年度,水区财政为我校拨付公务招待费0.57万元;我校至今尚未产生“三公”经费的支出。
乌市第54小学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