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023-4000-2015-0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5-08-18 18:02:02 |
发文单位 | 人社局 | 名 称 | 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水磨沟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新财库【2015】63号)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水磨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于水磨沟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别,下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
(二)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人才交流会的核准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4、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5、负责权限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具体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工(公)伤(病)残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组织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权限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初审;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博士后管理相关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嘉奖、辞去公职、辞退的管理和科员及科员以下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工作;贯彻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9、贯彻执行并监督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各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的落实。
1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对在本区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企业的集体合同审核工作。
12、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
年度 |
2014年 |
2013年 |
增减情况 |
预算收入 |
8811800 |
7044400 |
1767400 |
决算收入 |
11878028.5 |
7658380 |
4219648.5 |
支出 |
8402382.93 |
7983968.38 |
418414.55 |
(2)差异原因分析。2014年度预算收入与决算收入差异较大,差额3066228.5,主要原因为2089901款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未列入预算,年末市级拨入3130000元。
2014年支出数比2013年增加418414.55,主要原因为人员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增加。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