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F265-4000-2015-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水磨沟区征收办 | 发文日期 | 2015-03-30 19:38:10 |
发文单位 | 水磨沟区征收办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征收办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
文 号 | 主题词 | 乌鲁木齐市 水磨沟区 征收 2015 预算 经费 信息公开 公开报告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征收办201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乌财预【2014】31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关于印发水磨沟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政办【201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磨沟区征收办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水磨沟区征收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区财政安排征收办收入预算为193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5.20万元,上年结转642.1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水磨沟区征收办支出预算总额为1937.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水磨沟区征收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29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00.7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94.48万元。
二、水磨沟区征收办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水磨沟区征收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2.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和其他相关以及上级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区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9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5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征收工作职责、开展特定征收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水区征收办
2015年3月20日
2、2015年水区征收办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水区征收办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